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謝衛(wèi)林 劉超文)
“假如爸媽離婚后,小花更愿意跟哪個呢?”
“跟誰都一樣,反正誰都不管我!”
近日,冷水江法院巖口法庭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通過對離婚雙方積極引導來關愛孩子成長和對未成年人小孩心理疏導減少離婚對其負面影響的方式,讓司法的“暖心”換取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安心”。
2022年5月,大華向冷水江法院起訴與阿花離婚,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駁回大華的訴訟請求。2023年7月,大華再次訴至法院提出離婚,要求婚生小孩小花由自己撫養(yǎng)。
法官經庭前了解雙方的離婚意愿及感情狀況,確定雙方均堅定離婚且情感確已破裂,符合法定離婚條件,但還有小花的撫養(yǎng)權問題存在爭議。當法官問及小花更愿意跟誰生活時,便出現了開頭的對話。原來小花屬于被放養(yǎng)型,出生后幾乎由奶奶帶大,父母給予的溫暖和關愛極少,之間的親子關系非常疏遠。聽完小花在家庭中的不幸遭遇,法官深表同情。
直接判決離婚對雙方而言雖能獲得“解脫”,但小花的后續(xù)成長卻因家庭的破碎讓本就不幸的成長史雪上加霜。而父母雙方兩心不同,難歸一意,離婚勢不可擋,法官于是從如何有利于小花健康成長、減少傷害的角度對雙方進行調解離婚,重點將視角轉向了引導雙方在離婚后對小花的生活傾注更多的關心和溫暖,以期快樂成長。法官為此開始了苦口婆心的勸導調解,經與其父母溝通,發(fā)現父母對于孩子更多的是控制其思想,當面毀損另一方的形象,試圖將責任全部歸于對方,這給小花的內心無疑增添了更多的痛苦。
為改變雙方錯誤觀念與做法,法官毫不遮掩地進行批評教育,直接指出“你們最關鍵的就是只顧一己私利,沒有站在小花的角度想一想,她需要爸媽做什么,害怕爸媽做什么,想要爸媽怎么與自己交往……”。只見雙方紛紛低頭不語。
一個多月的調解以來,雙方終于達成了由男方撫養(yǎng)小花的一致意見,簽訂了調解離婚協議,并雙雙坦言,“我們保證,雖然離婚了但不離對孩子的愛,定會牢記法官的淳淳教導,一改以往‘甩手掌柜’的做法,多些陪伴和關心,多讓小花感受到父愛和母愛的溫存”。
同時,法官還對小花開展了心理疏導,并在案件辦結后,疏導的關懷仍會定期跟進,最大限度減少雙方離婚對小花成長的負面影響。(當事人名字均系化名)
責編:伏志勇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